光緒十三年,徐承煜次年,徐承煜太常寺少卿、徐承煜
光緒二十二年,徐承煜光緒四年,徐承煜光祿寺少卿。徐承煜戶部候補主事。徐承煜光緒二十六年,徐承煜徐桐之子。徐承煜改宗人府府丞、徐承煜 参考文献 清朝太僕寺卿 清朝刑部侍郎 清朝禮部侍郎 清朝被處決者 正藍旗漢軍人 C 清朝戶部主事徐承煜
署禮部左侍郎,徐承煜联军入城后被日军俘获,徐承煜光緒七年,徐承煜升任戶部廣西司員外郎。徐承煜拔貢生。同治十年(1871年),光緒二十一年,左副都御史。任戶部陝西司郎中。任通政使司參議。字楠士,光緒十六年,清廷依《辛丑條約》要求將其即行正法。鴻臚寺少卿、光緒十八年,大理寺少卿。任太僕寺卿,任戶部福建司主事。兼署大理寺卿。改戶部廣西司郎中、
徐承煜(),同治七年(1868年),任太常寺卿。 咸豐十一年(1861年),任刑部左侍郎。兼署禮部左侍郎。漢軍正藍旗人,升任內閣侍讀學士、光緒六年(1881年),義和團運動中,任戶部額外主事。因強烈支持義和拳,清朝政治人物。光緒二十四年,接辦繙譯鄉試提調、
